关于报送“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员的通知
作者:医学院 时间:2019-02-26 10:59:36 点击数:
关于报送“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员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中宣部专题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委宣传部(晋宣字〔2019〕10号)和省教育工委安排部署,为迅速建立我校学习管理员队伍,加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我校党员中的推广普及应用,确保我校用户的技术和活跃用户的成长性、持续性和稳定性,请各基层党委尽快报送本党委“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根据党中央部署,由中宣部主办的基于互联网PC端和手机APP的信息化学习平台,建好用好学习平台,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阵地。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实行“每日排名、每周通报、每月公告”工作制度,并逐步建立学习平台推广应用绩效考评机制和推广应用工作长效机制,请各基层党委高度重视。
二、工作要求
1.每个基层党委报送一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员,学习平台管理员原则上应是本党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工作人员。
2.要实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覆盖。
3.要建立推广应用组织架构。基层党委要建立本级学习管理员队伍,依托各级党组织,在各支部建立学习管理员,具体负责推广应用。
4.要动员师生医护员工自觉使用学习平台。要按照党员带头学习使用,带动师生医护员工积极参与的办法,广泛发动师生医护员工参与学习。
5.要营造学习使用良好氛围。要在党员中组建学习评论骨干队伍,跟进发言学习评论,鼓励全体党员积极跟帖发表评论、增强学习活跃度。
三、报送要求
请将管理员姓名、手机号码报送医学院综合办A区415或发送到邮箱:dtdxxcb@126.com
截止日期:2019年2月27日上午11点
医学院综合办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