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和学术著作出版补贴的通知

作者:医学院 时间:2016-01-22 15:48:23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和学术著作出版补贴的通知

各部门:
  接科技处通知,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和著作出版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申报者需为我校正式教师。
  2、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含在读)学位者可以申报著作出版补贴,不能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二、申报校级科研项目条件
  1、申报者须在所申报领域已有一定研究基础。
  2、校级科研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者需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凡承担校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4、获准两次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或一次带经费的校外纵向科研项目立项者,不能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5、第一次校级科研项目没有按时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6、优先资助未受过校基金资助的教师申报的科研项目。
  三、申报著作出版补贴条件
  1、本年度只资助我校教师独著、内容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首次出版的优秀学术著作,不含再版、改写、再次印刷的著作。
  2、著作内容必须是本人的研究成果,参考文献中须有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3、要求出版社为国家级出版社,且与著作内容和本人专业对口。优先资助在IA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
  4、书稿总字数一般在30万字以下。 
  5、申请出版补贴的著作可以是即将出版的书稿或近期出版的成书。未出版的著作需有打印、装订好的全部书稿和与出版社签订的合同原件;已出版的著作(限2015年1月1日后出版)需在封面醒目位置印有“山西大同大学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字样(出版后再加印其上的不算),封二或封三有作者简介和照片,简介中注明作者系山西大同大学**学院教师。
  6、受到一次著作出版补贴者,不能再次申报著作出版补贴。
  7、曾申报而未获资助的著作,不再受理申报。
  四、著作出版补贴发放办法
  1、立项后次年对已出版的著作给予出版补贴。
  2、未达到申报著作出版补贴条件中1-3条者,不予补贴。字数超过30万字者,按30万字对待。
  3、实际出版社与申报书中原定出版社要一致。否则,不予补贴。
  4、出版的著作需在封面醒目位置有“山西大同大学基金资助”字样,封二或封三有作者简介和照片,简介中注明作者是山西大同大学教师。(出版后再加印其上的不算)。否则,不予补贴。
  5、著作出版补贴发放标准参照《山西大同大学著作出版补贴发放办法》执行。
  五、申报程序
  1、申请者按规定填写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优秀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
  2、申请者所在学院、研究所对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和经费预算进行初审把关,并填写《山西大同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审核表》。
  3、有关学院、研究所填写《申报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汇总表》和《申报2016年优秀著作资助汇总表》。
  4、有关学院、研究所将申请书一式三份、经费预算审核表一份、汇总表一份统一报送科技处,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xdtdxkjc@sina.com。
  5、科研项目确定后,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管理按照同大科字[2013]5号文件严格执行。
  六、其他事项
  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优秀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审核表、申报科研项目汇总表、申报优秀著作资助汇总表、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从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3月31日
  联系人:刘芳  乔亮 
  联系电话:7563236
   
                                                      医学院综合办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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