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从制度上加强规范,在行动上落实好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院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山西省高校工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大中专院校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坚持“服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学院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贯彻学院工作始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学院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学院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领导到位,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制。
三、学院党政干部廉政建设规定
学院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行以下领导职能:
1.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并结合学院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工作计划、贯彻意见,并督促检查落实。每年召开两次专门会议,分析研究学院党风廉政的状况、责任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
2.发挥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自查自纠,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邀请学校领导参加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认真履行部门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工作的落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
4.抓好院风建设,弘扬正气,对分管工作涉及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作用及部门的工作作风负有监督、检查、教育的责任。对存在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督导限期整改,减少和避免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5.对学院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主动处理和解决。
6.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如考试、职称评聘、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入党等,按职责范围,切实负起领导、监督、检查和监控责任。
四、实施办法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学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院党委、党政联席会集体决定的制度。对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学院相关负责人及教研室等咨询论证;对于事关学院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2.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分别由书记或院长主持。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有:党委正、副书记,正、副院长,党委委员。严格实行回避、保密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好会议记录。
3.班子成员干部双重学习制度
(1)班子成员除参加学院中心组学习外,还需参加所属党支部的学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严格请假制度,做好考勤和记录。参加学习保证精力集中,积极发言,自觉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2)参加本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及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并保证起好带头和骨干作用。
(3)每学年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总结,内容包括:学习的基本内容;有哪些提高,联系实际指导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提及今后的打算等。
4.党政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
(1)院党委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政干部及党委委员均需参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根据学校安排及学院的实际,不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3)党政领导干部还需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领导干部联系制度
(1)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教研室(或党支部)和专业年级、班级。
(2)经常深入教研室、专业年级,在师生中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师生的困难,及时为师生排忧解难。
(3)检查教研室、年级工作,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6.院党政干部听课制度
(1)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次,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及时向有关教师反馈。
(2)主管教学副院长参加听课讲评并及时组织研究改进措施。
7.监督检查与考核制度
(1)定期研究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抓好廉政教育,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教育,使干部教师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2)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对学院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评议可以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干部述职等形式进行。
(3)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年按时写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接受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检查和考核。
(4)各项评优中,涉及领导干部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一票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