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长是学生干部队伍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寝室长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对于加强文明寝室的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切实加强学院寝室长队伍建设,推进文明寝室建设力度,特制定本意见。
一、要求与职责
1、寝室长工作的基本要求:
牢固树立文化意识,当好文明寝室建设的领航员;牢固树立团结意识,当好文明寝室建设的协调员;牢固树立主导意识,当好文明寝室建设的实践者;牢固树立工作网络意识,当好文明寝室建设的组织者;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学,具有较强的引领意识;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起到表率作用。
2、寝室长的主要工作职责:
(1)带领寝室成员做好寝室的卫生创优工作,积极配合学院团委、学生会和班委会进行卫生检查。
(2)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本寝室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和管理,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辅导员、楼管处报告。
(3)大力推进寝室学风建设,带头并督促同寝室成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于违反纪律、无故旷课的同学应给予劝阻并适当教育,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汇报。
(4)打造良好的寝室软环境,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帮助同寝室成员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麻烦和问题,处理好寝室的人际关系,加强寝室的凝聚力。
(5) 加强寝室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一个集团结、平安、文明、特色于一体的优秀寝室。
二、选拔和培养
1、各学生寝室应配备一名寝室长,寝室长由各寝室成员民主推举产生。
2、寝室长在学院分团委的领导下,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会议及活动,交流探讨寝室建设的相关经验,提出问题并共同解决,互相学习、促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3、学生会要在评奖评优等方面大力支持寝室长开展工作,各寝室成员要予以配合并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建设。
三、管理、考核和发展
1、各寝室长实行班级和院学生会双重领导。学生会和各班级要把寝室长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当成重要的工作,统筹规划,统一领导。
2、对于工作认真、考核优秀、文明寝室建设效果明显的寝室长,学院予以表彰并优先授予学生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3、对于工作不到位的寝室长,由相关部门予以批评教育;产生严重后果的或是寝室文明建设极差的,寝室长及相关学生干部予以免职;授予相关荣誉的,予以追回。